三十七:它硌脚呀,我没忘
童颖一进公司便发现路过同事异样的目光,上下打量,好似她是个新人。 昨晚之事虽说不能外传,但公司大多员工都参加了,所以她早预料会发生这种现象,果不其然。不过,反正打算离开,就在最后一天当个国宝,被他们免费多看几眼。 “给,三明治。” 彦飞看桌上摆着的早餐,听到童颖声音,扑过去一把在她准备走回位置将人抱住,“小颖,你没事就好了,昨晚吓死我了,太好了,你没事。” 嘴角抽了抽,童颖拉过身上熊抱住腰间一双手,“喂,你早上不是给我打过电话,如果有事,难不成接你电话的是鬼?” “那没真正看见你,我还是会担心啊。而且,我想知道王子后来是怎么解救你,是不是跟童话般浪漫?” “…………”白了彦飞一眼,她就知道,这个花痴哪会担心她,人家担心王子!亏她早上还做早餐,还被人啃完一份。 她饿着肚子把三明治给这人,偏偏人叽叽呱呱说个不停,挠挠耳朵,“你不吃?你不吃,我拿去吃了。” “别别别,这是我的,不许你抢!” 桌上内线响起,童颖看了眼立刻接起,“君姐,我……” “马上到我办公室一趟!” 没等她回话,一阵冷漠嘟嘟声响起,轻叹气,暴风雨即将来临。 “君姐。” “昨天究竟怎么回事?” “君姐,我不知道。那个张总对我动手动脚,出于自卫,我推了他而已,而且我离开时候,他人好好的,一点儿事也没有。后来,在大门口我跟人起了争执,然后听见一声惨叫,回头,张总已经双目狰狞倒在地上,夏经理非说我是凶手,便让人报警,于是我被警察带走。” 整件事,她也一脸懵。她擒拿手没这么大威力,还能把人推死?而且,那医生初步判断不是中毒吗?那更不会是她,在昨晚之前,她压根不认识谁是张总,怎会突然对他下手?但衰也是够衰,竟然真在她包里搜出毒药! “你跟凌总裁呢?” “君姐,这位凌总裁更奇怪,莫名其妙冲上来吻我,我当然……”看眼君姐变化脸色,童颖立马说道,“我打了他一巴掌,可这不能怪我,你说突然冲上个人吻自己,正常人都会那个反应吧。” “这件事我之后找你算账!你上次递交企划案被合作方看中,一会跟我去会议室开会!” “啊?” 她不是来辞职吗? “怎么,有问题?” 这语气明显在说,敢有问题,就地削成土豆片儿。 “没有没有。” 凌煜泽一行人出现在华彩时,顿时掀起一阵巨浪,此时,他穿着一套暗色西装,白色衬衣领口系着一条青色领带,很难驾驭的颜色在他身上,却丝毫没有突兀,反而增添几分尊贵,让人无法把眼睛从他身上挪开。 “凌总,您好!我们以为会是云助理过来,没想到您会亲自参加,实在是我们公司荣幸!” 华彩总经理领着一批人在门口接驾,全身表达此刻激动心情。 “羊总客气了。” 他走进会议室一眼便看见角落,那个女人低头认真翻看手中文件,不同于其他女人痴痴望着他。 原来,她工作起来如此投入,如此负责用心。 “开会!” 听到声音,童颖放下文件抬头,不可思议地看着主位上男人,她没记错,她跟他不过刚分开一会,现在怎地又见面? 会议室几个部门主管,包括夏娴茗,一个个含羞带怯小心偷瞄着凌煜泽,越看心越是跳动,快要破体而出。 天底下,为何会有那么完美的男人! 帅气,高贵,有钱,几乎用上全部形容词,也不足以体现他的魅力。如果能被他看上,哪怕是情妇,想必也会无比幸福。 想到这儿,夏娴茗微整衣领,一会市场部发言,她会把最好一面展现在他眼前,还没有哪个男人会对她不动心。 童颖很想漠视他,可惜,某人气场摆在那里,让人忽视不了。 缓缓坐下,脸上挂着平静,冷冷开口,“开始吧!” “是,开始。首先是市场部夏经理,把你们部门方案具体说一下。” “好,羊总。” 夏娴茗自信地起身,朝主位男子微微点头,有意无意露出她精致锁骨,“初期公司将会采用增长性战略发展,从需求角度来说,目前珠宝行业经济发展态势仍然呈上升趋势,那么预期收入还是会不断提高,因此需求幅度也会有相应增长,既然需求市场是在扩大之中,那么我们需求客户和潜在客户也会一并增加。首先,增加曝光度,电视广告是各大行业认为最理想广告媒介之一,它能集声、色、神、形多种功能于一身,其直观效果为其他广告媒体所不及,广告词设计也是电视广告中比较突出部分,因此为迎合此次主题,我们特意让设计部门制作出一份构想方案同设计稿一同移交,最终确定,这就是广告词。” “雨水为什么会出现,因为它无法承受天空的重量。那么眼泪为什么会流下来,因为心无法承受你给的痛。” 童颖抬头凝视投影上这句话,若有所思。 事实上,她设计这套珠宝时候,是被那篇文章和梦所影响,当市场部问起原因,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便写上这样一句话,好像那个梦真实存在过。 “然后……” 凌煜泽突然打断夏娴茗讲话,“我想知道这个设计背后故事。” “可是……” 凌煜泽脸色寒冷如冰川,透着狠厉和不满,把夏娴茗吓得不敢再出声。 听到男人发声那一刻,在座伙神经全在一秒间绷紧,面面相觑,还是设计部陈苏君经理站起身,平静道,“构思是童设计师所想,今天她刚好也在,让她本人来讲述一下,我觉得会更加好。”说着,侧头看向童颖所在位置,“小颖,你可以吗?” 她怎么有种感觉,苏君姐好像早知道会有这个情况发生,这才特意把她叫来一起开会,是这样吗? “可以。” 凌煜泽目光深深凝望着她,恍若她在哪儿,哪儿就有耀眼光芒,令他半分也不想离开她。 “这个创意准确来说是因为一篇文章,大概这么写:我喜欢上一双高跟鞋,可过去我只穿平底鞋,所以我以为这只是一时兴起,没想到喜欢了好多年,越来越深。 它是五彩斑斓的,可以是红色,可以是黄色,可以是黑色、白色,而每一种颜色都令我着迷。喜欢它那些日子很开心,我每天都幻想穿上它的样子。我一定会穿着它在镜子前转圈,然后告诉所有人我拥有了它。 后来,有一天,我拥有了它。 我好像得到全世界,连让我犯困的数学题都变得甜蜜起来,枯燥的化学方程式也在桌上跳舞,穿着它走在路上,天好像更蓝了,风也是清香的。 渐渐地,我开始感到硌脚,每一次穿上脱下它的时候都鲜血淋漓,我告诉自己,新鞋都是有磨合期,习惯就好,过了就好。 可我忘记最初拥有它时的快乐和心动,而每一次穿上似乎都比上一次更加硌脚。我感到害怕,想要脱掉高跟鞋,换回平底鞋,可是我舍不得,舍不得它带给我,明媚天空和湛蓝海洋。 好像在一瞬间我感受到它想回旧主人身边心情,它不快乐,它没有说,鞋子都是忠诚的,它以为可以隐藏自己内心努力和新主人磨合。 我知道它不快乐,它也忘了风拂过的味道。所以,我挥手告别,把它送回。 我还是每天可以看到它,它好像比以前更耀眼了,可是旧主人已经拥有新高跟鞋,它比以前更不快乐。 我很难过,所以我穿上新鞋,告诉它,呐,我已经拥有它,你可以跟我说你的不快乐,它小心翼翼开口,我感受到满满痛苦,属于它,也属于我。 我藏起所有小心思,成为一个无心购买的顾客。而它是一双耀眼高跟鞋呀,又有一个小女孩看中它,拥有它。我低头看看脚下这双平底鞋,似乎更脏了。 我看到它一点点恢复光彩,心想,或许这一次不硌脚吧。我偷偷打量,它又不快乐,我知道它每天都在怀念旧主人,它和我一样不快乐,它想拥有不合适的主人,而我想拥有一双不合脚的鞋。 后来呀,它遇到一个新主人,她和别人不一样,她漂亮,她高贵,她优雅,也很懂它,是个老朋友。它很开心,和她在一起后开始忘记旧主人。他们美好样子让我以为会是一直这样,可旧鞋也许也有磨脚的一天吧,它找不到她。 它很痛苦,没有往日光彩,我能看到它紧皱眉头和沉默。它痛苦得那么深却又不动声色,而时间似乎也没有办法治愈它,而我也很痛苦。 每次,路过透明橱窗时总能看到它,它依然是我初见那模样,还是我最喜欢的那双高跟鞋。它好像是在等待,新主人亦或是旧主人。我想要抚平它的眉头,亲吻它的伤口,给它一个拥抱。 可是我不能,它硌脚呀,我没忘……” 她无意在网上发现这篇文章,便把女孩和男孩微博翻一遍,最后她泣不成声。 女孩跟男孩从情侣恢复成朋友,无话不说。没有见面时,女孩笃定认为已经释然,不再念及那些过往,也可以很坦然地听着男孩说,如果她回头找你,你一定会心软。 男孩说,分享这些太过于对不起女孩,而女孩也告诉他,她早已向前看。说的时候言之凿凿,见面时却总想着如果一天能有72小时该多好。 好像每一次见面都会推翻女孩所有建树好的决心,和她一点点累积的勇气,所有不甘心也被揉灭在还能做朋友的窘境里。男孩说,生活里大部分事毫无意义,那些痛苦难受,说与不说也都一样。 女孩很想告诉他,于她,这件事也是如此。 看到这儿,童颖想起书中所写的一句话:你是最好那段债,只愿今生能释怀。 人生,她最害怕一件事,遗憾。 时间不会倒退,只会不顾一切流逝,有些错误,一旦发生,再也没有修正的机会,有些遗憾,一旦存在,再也没有弥补的时机。 就像女孩最爱的高跟鞋,如果不曾穿上它,哪怕下落黄泉,途经奈何,饮落孟婆,也不会遗忘,所以即使它硌脚,但至少她试过,后不后悔则另当别论。 她设计这款珠宝意义,是想告诉世人,就算飞蛾扑火,也比留有遗憾的结局要完美。 “昙花,众所周知,一生只开一次花,用刹那间美丽,留一瞬间永恒,所以,大家可以仔细看看手链链扣,这是一朵一分为二的昙花,中间宝石采用泪珠形状交错排开,同样,为了契合主题,吊坠及戒指都选用昙花。”